兌換注意事項
【序號使用期限:自發出日起算至90天】 【電子憑證使用說明】 ●每人每次不限使用憑證張數。 ●為避免爭議,恕不接受手抄、口說或截圖序號方式要求兌換,僅接受以行動裝置顯示兌換條碼進行掃碼支付。 【門市資訊】 ●營業時間依各分店公告為主://www.tcsb.com.tw/v2/Shop/StoreList/32014 【信託資訊】 ●票券表彰之金額,已由陽信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銷售日期起算12個月止(或無期限),保證期間屆滿,自動解除全部保證責任。履約到期日每張票券均有載明,逾保證期限者,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票券發行人:藍淵圖書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藍源賓╱統一編號:84809668 【注意事項】 ●發行人: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 ●本電子憑證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 ●因電子兌換憑證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有皆可兌換,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恕不補發。 ●本電子憑證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 ●本電子憑證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如涉及偽造情節重大者,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及合作廠商將依法追究。 ● 康迅數位整合股份有限公司保有對電子憑證所有服務條款及行銷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之權利。
1.銀行信託保證
憑證由將分別存入發行人於信託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
2.退費保證
(1)於憑證優惠期間內或優惠期間屆滿後,尚未至店家兌換之憑證,如有退費需求,得依相關規定申請辦理,符合相關規定者,將依規定辦理退費,發行人得保留收取返還金額百分之三之費用作為手續費。
(2)倘係使用全額點數兌換「享樂券」,則本「享樂券」屬無償兌換之贈品,性質非一般消費性預付型禮券,不適用各種「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規定。「享樂券」一經兌換即不得向康迅數位請求退還、退款、延展效期或申請改換商品。「享樂券」均有設定兌換使用期限,逾期即為失效,尚請留意。
3.店家風險保證
若店家於兌換期內倒閉或因故無法提供商品或服務,則消費者原支付之金額將全額退費。
4.享樂券內容由康太數位提供,若有任何服務需求請洽康太數位。
康太數位服務專線:(02)7729-9040
服務時間:週一-週五09:00-18:00

